没有按工资足额交纳住房公积金
我2006年9月入职公司,入职工资4600,在该公司一直工作到6月底,离职时的工资经过几次调整达到11000元。但是公司给我交的住房公积金是每个月扣我150块钱,公司交150块钱。我想问一下这个交费数额合法吗,如果不合法,我可不可以要求公司给我足额补缴?
其他答案
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自2010年12月20日起实施,住房公积金是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的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强制性的长期住房储金,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户籍和非户籍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有权督促单位履行按时、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住房公积金 展开
2022-07-07 14:5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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