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业主生活>其他> 问题详情

报销咨询

您好! 我是亚迪三村的居民,小孩绑定社康为亚迪三村社康,上级医院为平乐骨伤科坪山分院。 2021年8月8号,我带小孩到平乐骨伤科坪山分院就诊,产生费用300余元,当时因时间紧急未转诊。按照医保局报销规定,这笔费用应该在一年内都能报销。近期从社康得知规定有变,报销时限为三个月,请问是否???相关文件支持?还请帮忙解答,谢谢。
ask7911222775|2022-04-30 07:46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2476232576

这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参保人因病情需要经结算医院同意转诊到其他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或因工外出、出差在非结算医院发生的急诊抢救门诊医疗费用,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标准的90%报销;其他情形在非结算医院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社区门诊统筹基金不予报销。参保人先行支付医疗费用的,应在费用发生或出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申请报销,逾期不予报销。感谢您对我局工作 展开
2022-05-05 14:47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