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保报销外自费金额信息录入国家医保服务平台事宜的咨询
尊敬的国家医保局机关:您好,我计划申请2021年度大病医疗专项扣除税务减免,由于我是在异地生育,相关医疗费用是通过自费支付,未刷医保卡,故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没有相关信息记录,经查询,需国家医保局进行相关数据审核和补录入工作,税务局才可做进一步的税务抵扣动作,特申请您指导该如何进行申请和操作?我这里需要提供具体什么资料或者信息进... 展开
其他答案
给你看看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生育医疗费用按规定应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根据《广东 展开
2022-04-13 14:5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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