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您好,工作人员通过政务短信回复咨询人,短信回复内容如下:您于3月12日关于社保卡里的个人账户支配的咨询,现回复如下:一、深圳市目前已经开通跨省、省内异地就医普通门诊就医结算,基本医保一档参保人及二档、三档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参保人,在市外已经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的医疗机构,可以实现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使用门诊个人账户直接结算。市外可以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可以在“国家医保服务平 展开
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您好,工作人员通过政务短信回复咨询人,短信回复内容如下:您于3月12日关于社保卡里的个人账户支配的咨询,现回复如下:一、深圳市目前已经开通跨省、省内异地就医普通门诊就医结算,基本医保一档参保人及二档、三档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参保人,在市外已经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的医疗机构,可以实现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使用门诊个人账户直接结算。市外可以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可以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上查询,详细操作流程可关注“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查看2021年11月27日的推送《最新!深圳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指南!已有108家可刷异地医保卡看门诊!》;二、一档医保参保人可开通个人账户支付比例自付费用业务,开通该功能后,参保人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社保卡记账时,如参保人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现在为6972元),则超过部分可用于支付当次医疗费用中的比例自付费用,刷卡时自动从个人账户扣减。注意:开通此功能后,个人账户支付比例自付部分不纳入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不同人群补助等待遇的支付范围。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