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自2010年12月20日起实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单位应当如实申报职工的缴存基数。为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若职工认为单位未按规定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请职工本人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预约后,向我中心递交职工本人的身 展开
2021-12-15 15:00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