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育儿假休假时间的问题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好,根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94号公告))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三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十日的育儿假。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请问员工的育儿假是否可以选择一年内一次性休、分次休?10天的育儿假是否...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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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8 14:4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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