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结婚登记时户口簿内页盖章问题
办理结婚登记时,户口簿首页有当地公安局、户口登记机关户口专用章、承办民警签章,内页“常住人口登记卡”中只有承办人签章是否具有效力?是否可正常办理婚姻登记?因为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中有看到是有效力可以办理婚姻登记的,所以想咨询一下当地的情况,谢谢
其他答案
这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婚姻登记工作的规范》规定,当事人提交的户口簿,应当包含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首页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当事人提供的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表)包含户口住址、当事人个人信息、户籍专用章等内容的,可不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您的户口簿 展开
2021-11-29 14:4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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