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后对原参保地就医的影响等问题
1、请问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完成后,是否影响原参保地就医门诊住院等费用的直接结算?如:参保地为深圳(深户且已办理退休),办理成都的异地长期居住备案后,偶尔回深圳就医所产生的门诊费用能否直接刷医保卡结算。 2、异地长期居住的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为?不再在异地居住后是否需要取消备案?应如何取消?
其他答案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工作人员致电咨询人,告知其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后,不影响原参保地就医门诊住院等费用的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采取承诺制的可以备一年,备案到退休户籍地可以备常年,有居住证明的按照居住证明的有效期进行备案。不在异地居住后需要取消备案,可以在医保个人网页或者在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窗口进行取消。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21-10-20 14:4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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