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参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回复:您好,您通过政府在线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1、申请经营异常移出:申请人可登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政务服务-商事主体信用监管公示平台-异常名录移出申请。2、根据《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企业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方式如下:(一)企业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之日起 展开
可以参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回复:您好,您通过政府在线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1、申请经营异常移出:申请人可登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政务服务-商事主体信用监管公示平台-异常名录移出申请。2、根据《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企业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方式如下:(一)企业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之日起满5年未再发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情形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二)依照《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届满5年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企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依照《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十)项和第二款规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三)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期限届满前完成注销程序的,自注销之日起终止公示。企业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已经注销的,自注销之日起对其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相关限制性措施不再执行。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