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这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工作人员致电咨询人,告知其:《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参保人未按本办法规定办理转诊、备案,在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但属于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的,在个人账户余额中扣减。”因咨询人为二档参保人,无个人账户,其在市外发生的门诊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咨询人表示已知悉。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21-08-12 14:5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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