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结算为何只有50%
我父母是深户在深圳退休职工,以办理山东省潍坊市异地就医。今年7月中旬我母亲意外摔伤骨折,在潍坊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出院用深圳社保卡结算,总费用3万7千多元,自费金额为1万8千多元,医保报销比例只有50%,自费多的部分是否可以回深圳报销?谢谢!
其他答案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工作人员致电咨询人,告知其,自费费用即为不符合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不纳入医保结算比例的计算;跨省异地就医平台已结算费用不再受理现金报销,咨询人表示已知悉。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21-08-04 14:5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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