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相关问题咨询
我公司现申请技术攻关面上项目,根据《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第二项(财政性资金占单位总收入低于50%的项目承担单位,其自有资金超过项目总预算50%的项目,可以参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同类人员工资水平,列支人员费,使用财政科研经费的“人员费”资助项目承担单位人员工资性开支。其他单位不得在科技专项经费中使用财政资金开支人员工资和... 展开
其他答案
可以参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回复:您好,符合《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第二项规定的企业,可以将财政科研经费可以用于公司研发人员的工资性支出,但必须参照统计局公布的同类人员工资水平合理使用财政经费列支工资,不能高于统计局公布的同类人员工资水平。
2021-07-20 14:56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