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汕购房和深圳首套房咨询
我先生2020年7月在深汕合作区辉煌花园购了一套住宅式公寓,今年我们在深圳购买首套房,因为有深汕辉煌花园的记录在,国土局说要算二套房,而当时的购房公告明确说了,深汕的房不计入深圳套数,深圳的套数也不计入深汕合作区的套数。请问我深圳的还算首套吗?国土局说政策是住建局制定的,要问住建局。
其他答案
给你看看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在合作区购买的商品住房不计入购房者在深圳市其他区(新区)购买商品住房的套数限购范畴;在深圳市其他区(新区)购买的商品住房、商务公寓不计入购房者在合作区购买商品住房、商务公寓的套数限购范畴。详情可查看2019年12月2日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启动深汕特别合作区过渡期商品房销售的公告。
2021-01-13 14:4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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