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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看看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个体户不属于缴存主体范围,如有疑问请拨打0755-12329转0人工咨询。
2020-12-25 14:4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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