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业主生活>其他> 问题详情

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31号)第二条规定:“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认定和补贴办法,按照广东省、深圳市的有关规定执行。”请问在《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粤财税〔2019〕2号)失效之后,目前有没有相关的认定和补贴规定?如没有,深圳有没有继续着手... 展开
ask9038868579|2020-06-15 07:45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1345791039

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31号)规定,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认定办法,按照广东省、深圳市的有关规定执行。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税务局2019年6月18日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粤财税﹝2019﹞2号),我市具体落实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展开
2020-06-15 15:00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