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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你好,根据有关政策,符合接收条件的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根据国家规定毕业后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未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其户口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生源地,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可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关于接收应届毕业生的办事指南请参阅: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88123460或12333咨询。
2020-06-04 14:4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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