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可以参考广州政务的回复:您好。 关于您咨询公积金提取额度的问题,根据职能部门提供的资料现回复如下:职工在2015年1月1日前开户缴存的,可提取额度从2015年1月1日起算,算至提取当月。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举个例子,例如:职工在2013年11月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缴存了2015年1月至3月的住房公积金,在2019年12月申请提取时,本次最多可提取 展开
2019-12-09 14:5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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