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新《会计法》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已取消。根据财政部、人社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含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含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含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 展开
这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新《会计法》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已取消。根据财政部、人社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含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含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含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市民可在工作地参加继续教育,在深圳工作的可按照《2019年度深圳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指引》完成继续教育。根据《关于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18年继续教育登记的温馨提示》,请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按学习要求自行完成2018年规定的90学时学习,并于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学时登记。现已过截止时间,无法补登记,请保留好2018年度继续教育学习证明,以后可作为完成2018年继续教育的凭证。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