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根据《深圳市鼓励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办法所称形成地方财力是指申报企业在深圳市缴纳的税款入库期内,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地方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文化事业建设费计入地方分成部分。关于地方财力的计算,一般情况下(不涉及分支机构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按40%留存,增值税按50%留存 展开
2019-11-29 14:4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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