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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婚夫妻公积金贷款咨询

基本情况如下: (1)夫妻离婚前买了房子,妻子申请公积金贷款,丈夫作为共同申请人; (2)离婚后该房产卖掉了,并还清了公积金贷款; (3)离婚后男方商业贷款购买了唯一住房; (4)两年后复婚了,此时妻子名下也有一套住房(未有贷款),丈夫名下住房商业贷款130万 请问:此时丈夫能否申请名下的住房贷款商转公,能否妻子作为共同申请... 展开
ask4323970039|2019-11-14 07:5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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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uyu7

这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自2016年11月15日起,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为3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对本市第二套房产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最低70%,贷款利率为基准上浮10%,暂停发放本市第三套房公积金贷款类。根据您的描述,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满足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可申请贷款,具体以柜台 展开
2019-11-15 14:4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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