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有这样的回复:1、我局已于2019年10月17日,通过电话告知方式答复市民杨女士来电反映问题办理结果。2、经查实,具体办理情况如下:经与杨女士沟通,企业经营范围不涉及国家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对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根据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第六条属于本办法规定的备案范围的外商投资企业,发生经营范围变更的,应由外商投资企业指 展开
2019-10-17 14:5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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