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统筹项目相关问题
1、《深圳市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管理办法》中的“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指的是谁?是指村股份公司?村股份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否可以成为继受单位? 2、《深圳市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留用土地以合作开发方式实施的,可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与开发主体一并向规划国土主管部门派出机构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 展开
其他答案
这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关于问题一,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为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成立的股份合作公司。关于问题二,两种方式都可以。留用土地以合作开发方式实施的,可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与开发主体一并向规划国土主管部门派出机构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手续;留用土地以作价入股方式实施的,可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与开发主体共同成立的房地产项目公司, 展开
2019-09-30 14:5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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