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政务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 关于您咨询公积金年度调整基数的问题,根据职能部门提供的资料现回复如下:1、缴存基数调整规定。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18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工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计算。 2019年1月1日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工资作为缴 展开
广州政务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 关于您咨询公积金年度调整基数的问题,根据职能部门提供的资料现回复如下:1、缴存基数调整规定。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18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工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计算。 2019年1月1日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2019年1月1日以后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当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调入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 缴存基数不低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2100元(根据广东省相关规定调整),不高于本市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7960元。 职工缴存基数等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的,单位应当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经职工本人同意,个人缴存部分可以免缴。 2、2018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是指2018年1月至12月实际发放工资月份的月平均工资。 您可同时在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行查阅: 附: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年度结息期间暂停办理业务的公告 【广州政务】 2019年6月25日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