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其它消费提取
您好,关于公积金其它消费提取,有两个问题想问一下。第一,住房物业服务费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如果可以提取的话,需要什么凭证,收据是否可以?第二,住房装修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如果可以提取的话,需要什么凭证,收据或发票是否可以,或者必须需要装修合同?谢谢
其他答案
可以参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回复:您好!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其他住房消费(如支付住房物业服务费、日常收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住房装修费、旧住宅区加装电梯费等)。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30%,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提取的计算公式为:最后末次汇缴月缴存额*30%*可提取月份。可提取月份从2010年12月起职工首次缴存月份计算,下次可提取月从上次申请提取的次月开 展开
2019-06-24 14:5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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