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会计人员深圳务工继续教育问题
您好,17年开始就在深圳从事会计工作,之前15年的从业证在湖南考的,继续教育至2018年的也是在湖南省那边的,19年在深圳参加初级职称考试并通过同时也办理了考后复核,收到需要办理深圳这边的继续教育学习问题,请问这个还需要换地区重复18年的继续教育吗?还有以后的继续教育都是在深圳这边的吗?
其他答案
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已经在外地完成的继续教育无需在深圳参加继续教育。新《会计法》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已取消。根据财政部、人社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 展开
2019-06-12 14:4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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