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
本人阅读了2019年3月28日生效的《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及其条例解读。在条例解读里面,有以下这条: 为此,本《条例》对台风、暴雨、洪水灾害严重威胁的时候,规定有关人员应当停止外出活动,在安全的地方进行避险。但为保障正常的社会秩序,抢险救灾和直接保障城市运行的公安、消防、民政、医疗防疫、食品供应、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 展开
其他答案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有这样的回复: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在我局门户网站提出咨询,现整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受台风、暴雨、洪水灾害严重威胁的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防汛防旱防风指挥机构应当根据受影响的程度和应急预案,宣布采取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等一项或者多项必要措施。除承担抢险救灾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外,其他单位和个人应当执行上 展开
2019-06-07 14:4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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