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评价函
我司参与各级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结束也通过甲方验收,对方有为我司开具《政府采购履约情况反馈表》。在该表最后下面备注里有写:本表为采购单位向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反映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情况时所用。请问如果采购方没有向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反馈此表的话,是否可由我司把甲方(采购单位)出具的《政府采购履约情况反馈表》发于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其他答案
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政府采购项目的验收,由采购单位使用电子密钥登录政府采购系统,在系统中提交操作,上传电子版履约情况反馈表。我中心不收取供应商提交的纸质反馈表。如您有更多问题,请咨询预选与合同管理部83948141。
2019-04-04 14:4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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