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过广州政务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 关于您咨询的补领身份证问题,根据职能部门提供的资料现回复如下: 异地受理的对象:离开户籍地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异地受理的业务范围: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或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申请人提交的身份信息与人口信息系统中登记不一致的、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难以确认身份等情形除外)。 补领居民身份 展开
看到过广州政务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 关于您咨询的补领身份证问题,根据职能部门提供的资料现回复如下: 异地受理的对象:离开户籍地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异地受理的业务范围: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或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申请人提交的身份信息与人口信息系统中登记不一致的、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难以确认身份等情形除外)。 补领居民身份证 1.由本人携带如下资料办理:(1)户口簿;(2)广东省居住证(学生提交学生证或就学证明,60周岁以上或未满16周岁且未在我市就学的人员提交《广州市流动人员/居住证信息登记表》);(3)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 2.受理部门:由现居住登记地的区公安分局异地办证受理点受理。 3.收费:经国家财政部核准,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的需缴纳工本费40元。 4.补领新证后,如找回原居民身份证的,须将原居民身份证交回公安机关。 领取居民身份证:已办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手续的,自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由本人凭户口簿、收费收据、《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属换领的需交回原居民身份证)领取证件。 详情建议登录网站了解: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须知&0.7574831330645889 【广州政务】 2018年9月13日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