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反映占道经营问题
上周反映过增城区增江街东桥东路19、21、23号几间电器、杂货店占道经营,店前乱搭乱建问题并没有得到改善,当事人依然我行我素。试问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是否应按《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其他答案
这是增城区政府在官网的回答:增城区增江街道办事处于2018年6月14日回复:接到投诉后,城管执法队安排执法队员于2018年6月14日到达现场,执法队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并责令当事人依法改正,当事人接受教育,并逐步收走占道经营的物品。
2018-06-15 14:5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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