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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房公积金问题

基本情况:于婚前个人名义申请共有产权房,婚后通过全公积金贷款的方式购买了共有产权房,房产证只有申请人名字,没有配偶的名字,经咨询,现不能在房产证增加配偶名字。问题:1、这种情况,是否能提取配偶的公积金,通过什么方式提取;2、个人公积金能否提取,小程序上面申请说首付提取只能提取一次?
ask9620224901|2022-12-07 07:59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278220199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只要符合我市现行提取规定且资料齐全,夫妻一方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的,另一方(房产证上没有名字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按月还贷期间,每个提取人只可申请提取一次账户余额。具体可查看如下: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按月还贷)一、申请条件2019年1月1日后提交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申请需办理按月还贷。二、申请时间借款人在签订住 展开
2022-12-08 14:5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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