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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公积金使用

夫妻双方共同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主账户一方为广州公积金,从账户一方为异地公积金,主账户公积金余额若不足还贷时,怎么样才能使用从账户的公积金还贷。能把从账户公积金账户的余额转入主账户公积金里面吗,具体怎么操作
ask2157927997|2022-11-29 07:5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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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1401831518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异地缴存的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于广州公积金还款,具体提取政策请咨询异地公积金中心。采用按月冲还贷方式还款的公积金贷款,公积金缴存账户作为唯一还款账户,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还贷的,可通过操作添加个人子账户、托收登记和补缴业务,将差额部分补缴入个人公积金账户,以保证账户余额足够偿还贷款。具体操作详见微信公众号(缴存业务)操作指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11-30 14:5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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