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业务信息无法修改和补充
本人申请提取公积金业务,已上传资料,于10月19日收到回复需修改房屋信息及补充资料上传,但本人在公众号处理时无法对已填报的房屋信息进行修改。首先显示“正确填写房屋地址”,本人重新写后系统显示不正确,再点下方“确认并上传资料”红色按钮后,显示“该房屋已存在编号为00001153332527的提取申请”。该单号为本房屋共同产权人... 展开
其他答案
给你看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如该套房屋您配偶已提取过,则您在选择“该房屋是否已发生提取”,选择“是”,录入该套房的申请单信息:提取单编号、提取申请人(姓名)、提取申请人证件号,录入并校验通过后,自动关联该提取单并带入已有的房屋信息。您继续根据提示上传和填写资料上报即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10-25 14:4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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