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已提取公积金,另一方如何添加其为共同提取人
为偿还同一套住房贷款,夫妻一方已通过微信公众号渠道申请并成功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另一方申请提取时,被退回要求添加已提取一方为共同提取人并补充填写相关信息,但修改微信公众号申请提取操作时未见有相关更改操作界面,请问如何添加共同提取人及具体步骤如何操作,谢谢!
其他答案
给你看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未办理提取的一方先注销自行开设的提取单,其再重新新增提取单时,需在选择该套房屋是否发生提取时选择“是”并录入已办理提取的那方开设的提取单编号,系统自动调出房屋信息,再根据提示继续填写和上传资料即可。如仍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热线020-12345详询。
2022-07-14 14:5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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