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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执法缴存的咨询

您好,我之前的任职公司没有按规定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年度是: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且在2018年办理过离职提取,请问我现在还可以向管理中心申请要求足额补缴吗?谢谢!
ask1292052724|2022-07-02 07:5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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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503939232

看到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职工在职期间单位没为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单位尚未在工商局办理单位注销的,离职后职工仍可持以下资料,实名向其单位注册所在地的管理部或办事处反映:(一)单位未为您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实际情况及您请求中心处理事项的投诉信,需本人签名;(二)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核对后退回); 展开
2022-07-05 14:4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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