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人户籍所在地为县级市,是否可以申请提取广州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您好!缴存人户籍所在地为县级市(广东省高州市),缴存人准备在广东省高州市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请问是否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广州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其他答案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若缴存人的户籍在A省B市C县,则在B市或C县购房均属于户籍地购房的情形。购房提取需满足以下两种具体情形之一:1.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在广州、本人户籍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配偶户籍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及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肇庆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购买其他城市的住房,不能提取。2.缴存人或其配偶在广州市行政 展开
2022-01-20 14:5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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