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房的公积金贷款,若贷款人公积金账户扣到余额0了,是否可由配偶公积金账户继续每月还款?
婚前购房的公积金贷款+商贷,婚后夫妻一起办理了每月提取公积金还商贷,目前仅从贷款人账户扣还公积金还款额+商贷还款额两部分,贷款人配偶账户暂无还款提取动态。现贷款人预计后续不在广州任职缴纳公积金了,若贷款人公积金账户后续扣到余额为0了,是否由配偶公积金账户继续提取每月公积金贷款还款额+商贷还款额?
其他答案
给你看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办理了公积金按月还贷,以按月还贷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月还贷期间,可提取额度不划分比例,公积金贷款部分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扣款顺序划扣。第一顺序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月还款额,差额部分从第二顺序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扣划,如此类推。第一顺序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足额还款的,不再扣划其他顺序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理,办理了商贷部分按月还贷,第一顺序人住房公 展开
2021-10-20 14:5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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