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购房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获悉2021年10月初增加了肇庆购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信息,我是2018年10月购房,2020年办理契税,非按揭买一手楼,网站说是在支付最后一笔房款之内起两年内申请,请问我符合申请吗?支付最后一笔房款的证明是按契税税收上的日期还是怎样呢?
其他答案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以非按揭购买一手楼的,需在支付最后一笔房款之日起两年内提出首次申请。如首次申请时间超过了上述规定时间,则不能以该套房屋申请提取。非按揭一手楼按购房发票核定购房日期。《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我市缴存人在肇庆市购建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于2020年4月10日发布执行的。相关通知可查阅以下链接:
2021-10-15 14:4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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