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非按揭购房公积金提取
本人在2019年12月在清远购房,全额付房款。请问如何理解申请时间应在最后一笔房款2年内申请和申请额度不高于房屋总价?比如我在今年12月前申请提取一笔公积金,提取金额低于购房总价,明年6月能再次申请提取不?
其他答案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申请时间非按揭购买一手楼的,在支付最后一笔房款之日起两年内申请。一般以发票时间为准。非按揭购买二手楼(或拍卖房)的,自取得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之日起两年内申请。一般以契税税收缴款书时间为准。提取额度: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提取总额为每次申请提取的累计提取金额之和。
2021-10-12 14:5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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