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2020年月平均工资,即职工本人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的月平均工资。工资计算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执行。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现行为2100元),不高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0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3786元。2021年1月1日(含) 展开
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2020年月平均工资,即职工本人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的月平均工资。工资计算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执行。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现行为2100元),不高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0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3786元。2021年1月1日(含)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该职工第二个月全月应发工资总额。2021年1月1日(含)后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当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该职工调入当月全月应发工资总额。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业务办理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11月30日,以网上自主办理方式为主,有需要的单位也可预约前往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办理。关于2021年度调整工作具体请查阅以下通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http://gjj.gz.gov.cn/gg/tzgg/content/post_7326996.html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