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一、广州现行的异地贷款政策如下:从2015年10月26日开始,广州公积金中心开始实行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贷款申请1.贷款条件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广州市户籍职工,在广州购买自住住房;(2)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结清;(3)符合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 展开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一、广州现行的异地贷款政策如下:从2015年10月26日开始,广州公积金中心开始实行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贷款申请1.贷款条件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广州市户籍职工,在广州购买自住住房;(2)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结清;(3)符合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其他申请条件和广州市购买住房的有关规定。2.办理流程(1)设立个人自愿缴存账户异地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需先在广州设立个人自愿缴存账户作为还款账户。自愿缴存账户的设立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材料等详见中心网站《广州住房公积金自愿缴存及提取办理指南》。(2)由缴存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深圳、佛山、东莞、珠海、惠州、中山、江门、肇庆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广州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登录“广东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授权后,由受理网点通过广东省住房公积金信息共享平台获取其异地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职工无需提供纸质《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除上述8个城市外的其他城市缴存职工,在广州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需按以下流程办理:①通过手机端自主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直接把《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其他贷款申请资料一并拍照上传,由我中心审核。待贷款审批通过后,签署借款合同时将所有贷款申请纸质资料交受理网点核验后存档。②通过受理网点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将异地贷款证明和其他贷款申请资料一并提交给受理网点,由受理网点作初步审核后扫描上贷款系统,再由我中心审核。③我中心负责向缴存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按规定为缴存职工办理贷款审核审批手续。④公积金贷款发放后,我中心将邮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的回执给职工,无需职工前来领取。通过省住房公积金信息共享平台获取数据的职工,回执信息通过共享平台反馈。注意事项:从2019年1月1日起,录入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系统的异地贷款申请,在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前,所有借款人公积金缴存账户的余额须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必须使用按月还贷方式偿还贷款。详情可查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普通公积金贷款)链接如下:二、异地缴存的公积金,具体提取事宜请咨询异地公积金中心。三、职工因工作发生变动,从外省市来广州工作的,可办理个人账户转入。注:职工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不齐全或有误的,须先办理个人信息变更后才可办理账户转移业务。(一)个人账户转入1.申请条件: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在我中心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至少6个自然月在我市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账户为缴存状态),可申请将在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我中心。2.办理方式及流程: 网上办理:职工本人可通过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个人账户转入。 前台办理:单位为转入职工开设个人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单位经办人或职工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等预约办理→单位或职工提供异地转入的材料→受理网点审核材料,并通过接续平台反馈至异地中心(1个工作日)→异地中心转账,款项到账且信息完整(由异地中心操作)→资金转入与信息接收确认(3个工作日)。 3.办理材料: (1)职工本人办理的: ①《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原件1份); ②职工个人身份证(原件1份)。 (2)委托单位经办人集中办理的: ①《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原件1份); ②《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原件1份); ③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 ④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1份,需系统内登记的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办理)。 4.办理机构:广铁分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该业务可通过网上办理,具体操作详见微信公众号操作指引(缴存业务)3.10异地账户转入业务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