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的疑问
单位正式成立在2020年9月28日,办理单位开户时间在10月27日,因为办理定期托收的时间是每月10日,所以在11月10日缴存10月份的公积金,跨月份了,不是当月缴存当月的公积金。想请问现在想调整回当月缴存当月公积金,也就是有一个月需缴存两次公积金,要怎么处理?要准备什么材料?怎么办理?
其他答案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当月汇缴当月或者当月汇缴上月的,可无需调整。如有疑问,可拨打020-12345进一步咨询。
2021-03-04 14:4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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