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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在中山市购房提取公积金问题

本人广州户籍,在广州缴存公积金,在广州拥有自有产权住房一套(婚前)。本人配偶中山户籍,在中山缴存公积金,在中山拥有自有产权住房一套(婚后)。现在本人配偶计划在中山购置第二套住房(计划采用组合贷款方式),本人是否可以提取本人公积金归还该套住房的贷款?具体需要什么材料?谢谢!
ask1053777255|2021-03-01 07:55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8729436887

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在配偶户籍地购房可申请提取。职工及其配偶有多套自住住房符合提取规定的,只能以其中一套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能多套同时申请,以另外一套自住住房申请提取时,应停止前一套自住住房的提取资格。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非按月还贷)一、申请条件2019年1月1日后提交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申请必须办理按月还贷。除此以外的按揭购房,可以非按月还 展开
2021-03-02 14:4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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