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月缴存额认定
2018年7月份开始单位缴纳公积金,2020年4-7月份因工作变动未缴纳公积金,2020年8月至今单位正常缴纳;2021年1月份对2020年4-7月未缴纳月份进行个人自愿补缴。请问:1、2021年2月份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话适用“单位缴存职工计算公式”还是“自愿缴存职工的计算公式”?2、可贷款额度中的“月缴存额”是按哪个时间段的... 展开
其他答案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申请贷款时,您若为单位缴存职工(即公积金账户在单位名下),则贷款额度计算公式适用“单位缴存职工计算公式”,贷款月缴存额适用单位月缴存额。
2021-01-11 14:5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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