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房屋产权人的配偶,如何提取公积金
我配偶已以偿还房贷原因提取了其个人名下公积金,提取单编号00001151884439,我以此申请提取公积金时系统提示“该套房屋剩余产权份额为0.0%,请重新录入”,请问是何原因?我该如何提取?
其他答案
给你看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该种情况是已提取一方在提取时录入了100%的提取额度,故另一方无法通过网上办理提取,产权人的配偶如需提取请携带所有资料预约到银行办理。
2020-10-16 14:4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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