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共同借款人扣款问题
若夫妻双方为共同借款人,且还款账号为公积金账户,若主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是否能自动从另一个借款人的公积金账户中扣款?
其他答案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在按月还贷期内,采用不足额划扣方式(即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月还款额时,也扣除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当期部分贷款本息,仅对差额部分记逾期和罚息),按照主借款人、第二借款人、第三借款人的先后顺序进行划扣。第一顺序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月还款额,差额部分从第二顺序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扣划,如此类推。第一顺序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已足够还款的,不再扣划其他顺序人的住房公积 展开
2020-09-25 14:4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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