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贷款办理>公积金贷款> 问题详情

关于共同借款人扣款问题

若夫妻双方为共同借款人,且还款账号为公积金账户,若主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是否能自动从另一个借款人的公积金账户中扣款?
ask8722771714|2020-09-24 07:53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1146616874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在按月还贷期内,采用不足额划扣方式(即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月还款额时,也扣除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当期部分贷款本息,仅对差额部分记逾期和罚息),按照主借款人、第二借款人、第三借款人的先后顺序进行划扣。第一顺序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月还款额,差额部分从第二顺序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扣划,如此类推。第一顺序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已足够还款的,不再扣划其他顺序人的住房公积 展开
2020-09-25 14:48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