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经查,您单位尚未为您办理封存手续,暂不符合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提取条件。若旧单位没有及时为离职职工办理封存手续,职工可以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由公积金中心督促办理。若单位不予办理且无正当理由,职工提供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或离职证明及情况说明原件),公积金中心可为职工办理账户封存。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 展开
看到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经查,您单位尚未为您办理封存手续,暂不符合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提取条件。若旧单位没有及时为离职职工办理封存手续,职工可以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由公积金中心督促办理。若单位不予办理且无正当理由,职工提供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或离职证明及情况说明原件),公积金中心可为职工办理账户封存。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提取条件及所需材料,具体如下:一、申请条件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二、办理流程网上办理:申请人可通过中心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办理提取→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前台办理:申请人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手机APP预约办理→申请人提供要件材料前往预约网点→银行经办网点受理→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如需联系其他相关部门核实提取材料真实性的,审批时间需适当延长。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至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核通过(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重新办理提取手续。三、申请材料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原件1份)2.本人身份证(原件1份)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材料(原件1份,非广州市级社保的缴存人需提供)注:1.广州市级社保的缴存人经中心联网核查单位社保已停缴半年的可办理。2.职工申请时已在本市重新就业的,不能办理该项提取。四、事项说明1.军人可提供军官证、港澳台人员可提供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籍职工可提供永久居留证做为身份证,提供的证件需与公积金系统登记证件一致。2.职工用于提取的转入银行账户,可以是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工商银行、兴业银行(仅限广州市内银行卡)其中任意一家银行的本人活期储蓄账户,当提取额度大于一万元时,所提供的收款账户需为一类账户。3.职工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由本人申请提取;确有困难无法本人申请提取的,可以委托配偶、直系血亲(父母、成年子女)、公证委托他人、监护人办理,根据《委托他人代办个人业务办理指引》提供其他材料。4.未结清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或存在《提取办法》(链接:http://gjj.gz.gov.cn/gkmlpt/content/5/5495/post_5495003.html)第十九条、二十条情形的,均不能办理销户提取。五、提取业务办理机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办理地点详见中心网站:http://gjj.gz.gov.cn/ywwd/gjywcbyxwd/index.html)。网上提取具体操作详见:《手机APP、微信公众号操作指引(提取业务-非住房性消费提取)》http://gjj.gz.gov.cn/bsfw/cjwt/wsbs/content/post_5748049.html此外,缴存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或肇庆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或肇庆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四)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五)下岗、失业人员,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至申请当月已连续下岗、失业满12个月的。(六)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的。(七)离休、退休的。(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九)出境定居的。(十)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十一)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规定的其他情形。符合以上第(一)至(四)款规定的,缴存人及配偶均可以申请提取。1-4项为部分提取,5-10项为销户提取,若以销户提取条件申请提取,除了符合规定的条件外,公积金账户还需要处于封存状态。请选择符合上述情形的提取条件,提取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详见提取相关指南,链接:http://gjj.gz.gov.cn/bsfw/qtfw/2020年3月27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手机端业务系统(微信公众号及手机APP)升级上线。缴存人办理购房提取、租房提取(无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建修房提取、加装电梯提取、销户提取等业务,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或手机APP自助录入信息并拍照上传资料提交发起申请。线上提取操作详见:http://gjj.gz.gov.cn/bsfw/cjwt/wsbs/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