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年度调整里关于离职人员的补缴应如何操作
你好,请问,在公积金年度调整里,有个别员工在1月份的工资待遇里提高了公积金缴存金额,但是5月份离职了,并已经给他办理了封存,那我们作为原单位还需要在7月份的调整里给他补缴1-4月的差额吗?该如何操作?
其他答案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按核定后的缴存基数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再变更。中途工资变动不影响当年度的缴存,如您单位已按规定为职工缴存,则无需补缴。单位办理年度调整时,只为在职员工办理年度调整,调整后7月起按调整后的基数及比例缴存。
2020-07-13 14:4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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