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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公积金缴费基数

2013年11月入职至2017年12月,公司未按照上年度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从2018年1月开始才按照上年度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问题:是否可要求公司对2013年11月至2017年12月份期间进行公积金补缴?谢谢
ask9448714198|2020-05-29 07:55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6783417681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对于你咨询的问题,建议您与单位进行沟通,进一步核实您本人的缴交基数,若单位少缴的可办理补缴。若经沟通单位仍不为您更正的,可到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区域的管理部或办事处反映。职工在职期间单位没为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持以下资料,实名向其单位注册所在地的管理部或办事处反映:(一)单位未为您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实际情况及您请求中心处理事项的投诉信,需本人签名; 展开
2020-06-01 14:5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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