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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办理缓交公积金需提供手续

1、我司已在2月份在公积金中心办理延后缴纳公积金业务,请问是否需要到6月底前重新去递交新的资料再次申请延后缴纳。(目前广州疫情还未解除)?2、延后缴纳公积金对于员工购房/申请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是否有影响?如果有影响,可否详细介绍?
ask2851874799|2020-05-08 07:53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5633024597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一、单位不存在缴存困难情况,但因疫情防控需要,未能及时办理汇缴的,可在疫情防控措施解除后3个月内补办汇缴,办理完成后视同连续缴存。该种情况无需申请缓缴,届时直接补办汇缴即可。二、单位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需办理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的,可在疫情防控措施解除后3个月内按规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暂缓缴存2020年1月至2021年6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已缴存 展开
2020-05-11 14:4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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