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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积金提取及贷款相关业务咨询

1.本人丈夫为广州市户籍,婚前在广州市购买商品房一套,已办理公积金贷款,产权人为丈夫一人,目前仍在还贷中。本人为广东省外市户籍,作为配偶是否可以需共同还贷为由申请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从未提取过)?如果可以,需携带何资料到何地申请办理?目前是否可办理?2.如丈夫名下房产贷款提前还清,购买第二套住房时,夫妻是否仍可申请公积金... 展开
ask3111029585|2020-04-23 07:44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3765367312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一、只要符合我市现行提取规定且资料齐全,夫妻一方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的,另一方(房产证上没有名字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按月还贷),链接如下: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非按月还贷),链接如下: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链接如下:年3月27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手机端业务系统(微信公众号及手 展开
2020-04-28 14:5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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